本所所長陳怡伸律師受邀至立法院公聽會發言

2026年6月17日,陳怡伸律師受立法院邀請,至立法院「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公聽會」進行推動《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法》之報告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顧問律師陳怡伸表示,「我們採世界管轄原則,也就是國際通行的一個普遍管轄,不管犯罪地、結果地是不是在台灣境內,我們都可以追溯到。那另外來講,我們也取消了追訴權時效的限制,畢竟這是國際公認的反人類罪刑。」

TAICOT顧問律師陳怡伸表示,從陳堯俐的案例來看,行政體系認為必須撤照,但司法卻縱放。更值得警惕的是二審法院認為無法證明器官是被活摘的,這反映了現行法規無法涵攝中共藉由國家機器在境外有系統地遂行及刻意湮滅器官來源證據的反人類暴行,等同暴露台灣法律對於跨國暴行是束手無策的,因此他認為必須另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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